建物圖資向量化,資料流通更便利。

為提升政府行政效率,縮短申辦建物保存程序,民眾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所需之建物平面圖及位置圖,得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地政士或其他與測量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為轉繪人,既省時又免繳納相關測量費用。 

    為利辦理前開作業,內政部提供免費建物測量繪圖軟體繪製工具及所需地籍圖給民眾下載,以上開軟體繪製之成果可直接匯入各地政事務所之「建物測量資訊作業系統」,且資料經過加值應用處理之後,可提供全國需用向量建物圖籍之機關或民間團體使用,落實簡政便民政策及資料流通共享目標。  

    有關建物標示圖繪製方法請逕上「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便民服務網」http://eds.land.moi.gov.tw查詢,請民眾多加利用!

為減少不動產私權爭議,103年3月12日起公寓大廈起造人申請建築執照,應檢附專共用圖說,俾利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測繪登記作業。

一、公寓大廈起造人於申請建造執照,按內政部103年3月12日台內營字第1030801699號函及105年1月22日台內地字第1051300822號令規定,自103年3月12日以後申請建築執照者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第1項規定檢附之專有、共用、約定專用及約定共用部分標示之詳細圖說(簡稱專共用圖說),明確區分全建物部所有權人共有及一部分所有權人共有之範圍及面積,俾利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測繪登記作業。

南投縣草屯地政事務所「土地合併、分割並續辦共有物分割或移轉等連件案件」申報土地增值稅作業便民措施

南投縣草屯地政事務所「土地合併、分割並續辦共有物分割或移轉等連件案件」申報土地增值稅作業便民措施

一、為辦理土地合併、分割並續辦共有物分割或移轉等連件案件,方便向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申報土地增值稅作業。

二、申請方式:請申請人於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備註欄填載:「需協助提供本案分割土地是否為同一地價區段或跨地價區段則需另提供預為地價改算表,以供報稅之參考。」等參考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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